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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钦州产业园‧马中财团签署合同

(吉隆坡15日讯)马中双方的财团今日签署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合资经营合同,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合作协议。

代表马方的财团是实达集团主席敦查基和常青集团执行主席丹斯里张晓卿爵士,代表中方的是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董事长叶时湘和中马钦州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席李杏。

至於开发合作协议方面,代表马方签署的是查基、张晓卿、常青集团执行董事吴长有和实达集团首席营运员拿督潘丁友,中方代表是叶时湘和钦州市市长李新元。

见证人是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首相对华特使丹斯里黄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陈武和副主席张晓钦,以及中国驻马大使拿督柴玺。

去年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马中双方的财团经过一年多的密切合作,成功达成有关合同的条款;双方於去年4月1日在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主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园仪式时,已经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吴长有指出,此产业园区计划有助於促进两国经济的成长,特別是有关中国省份,而大马和亚洲国家的发展商和投资者也能受惠。

“我们会致力於发挥我们的角色,全力配合政府的政策,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他说,作为中马钦州产业园的“姐妹”园区,马中关丹产业园有潜力推动东部走廊的收入增长,並且於未来为所有人打开更大的市场,相信马中关丹产业园將在中国和马来西亚双边贸易不断增加下而受惠。

除了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关丹彭亨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也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Guangxi Beibu Gulf Asean Investment)达成有条件认购和股东协议,建立合资机构以发展马中关丹产业园。

实达集团持有关丹彭亨控股私人有限公司40%股权,其他股东是常青集团产业控股(RH Property Holding)(30%)、彭亨州政府秘书机构(18%)、彭亨州发展机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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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中财团签署开放合作协议,前排左起是叶时湘、李杏、查基及张晓卿,而后排左起为张晓钦、柴玺、陈武、慕斯达法及黄家定。(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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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时湘(前左起)、李新元;吴长友(右起)、潘丁友、张晓卿和查基代表中马双方签署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合作协议,由黄家定(后右起)、慕斯达法、陈武、柴玺和张晓钦见证。(图:星洲日报)

文章转引自马来西亚《星洲日报》,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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